“过来。”
在捡到鸟的第叁个月,它尝试飞起来,但因为伤口刚好,身子骨还是虚弱的,于是只徒劳的拍打着翅膀飞不起来,只能从桌面滑翔到地面上,男人开口,鸟便像是鸡一样迈着尖细的爪子,将头搭在男人主动伸出来的手掌上。
云初不知道要怎么看一只鸟的男女,所以起名落在了魔尊头上,他想了想,最后两个人在阿红和阿黑的名字中选择了阿彩,毕竟它身上的颜色很少能用一种来单纯形容,小鸟似乎也听得懂他们说的话,还会用能动的那边翅膀蹭他们手掌,不像是羽兽类,倒像是犬科那种黏人又通人性的小动物。
大概这就是万物有灵吧,于是云初又有了个孩子,比起刻意装深沉的魔尊,小鸟看起来就像心理年龄八岁以下的孩子,这个要啄一啄那个要碰一碰,还好家里家具大多都是木质都防摔,鸟也听话不乱窜,可以行动了就站在她给做的木头架子上梳理羽毛。
有一天云初难得起晚,看见厨房里站着个人和一只鸟,那时候阳光从窗外照进来,她忽然觉得岁月静好该如此,清晨睁眼就能看见如此美景也是她的幸运吧。
此时魔尊的衣服更加符合云初的口味,那些奇奇怪怪的破洞和敞开的衣领都被她勒令缝上或换掉,现在身上穿的是这个时代最普通的长衫,结果这人属衣架子的,穿最普通的衣服也不像个普通人,像个来人间体验生活的妖族公子,至少现在云初可以心安理得地看他的脸,不至于去想‘好好一张脸怎么就长了个脑子呢’。
阿彩吃的东西有点特殊,最开始他们去捉虫子摘野果割草,阿彩都吃的兴致缺缺,后来魔尊不知道从哪里搞到的灵石,本来想送给她,结果阿彩看到眼睛几乎都冒光,忙叼进嘴里飞走慢慢享受美食,只剩下面面相觑的两个人。
“……它吃灵石的啊。”